为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,强化全校师生的宪法意识,在全国第11个国家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,12月2日,我校邀请校法治副校长应朝阳律师给全体师生作法律宣讲活动
在升旗仪式上,应律师先为我校全体师生作题为《弘扬宪法精神,做知法守法护法好公民》的国旗下讲话。他结合学校实际,指出宪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、生命健康权,强调学生学习宪法的意义重大,关乎一生成长。他联系近年来的校园伤害和欺凌事件,以及网络诈骗、盗窃案件等问题,指出这些问题的发生原因在于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,以致挑战法律底线,希望学生们引以为戒,增强宪法意识。应律师最后倡议广大师生要明白“宪法之所在,即公平正义之所在”,更要积极学习宪法,成为知法守法护法好公民。
讲话结束后,应律师又给全体班主任老师做了一场法治培训活动,主题为:与法“童”行 护“未”成长,内容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和校园欺凌的防治两个方面。
首先,应律师以古代两女争子案和现代夫妻争子案导入本次法治培训,强调了未成年保护最重要的是情感,情感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。
其次,应律师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案件,给老师们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及未成年人“六大保护体系”。强调了,做好未成年人保护,教师和家长要用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来引导。
最后,应律师例举实际案例,从校园欺凌的定义、判定标准、校园内犯罪情况、如何防止等几个方面对老师们做了专业的指导。
作为老师,我们要学会识别与判断,日常对学生加强法律教育,发挥优秀学生代表和班干部的榜样作用;作为学生要坚持“三不原则”,不做受害者,不做欺凌者,不做附和者或者冷眼旁观者;学校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,加强校园安保力量,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,加强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,对于校园受害者,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、心理干预、司法协助等。
作为老师,我们要学会识别与判断,日常对学生加强法律教育,发挥优秀学生代表和班干部的榜样作用;作为学生要坚持“三不原则”,不做受害者,不做欺凌者,不做附和者或者冷眼旁观者;学校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,加强校园安保力量,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,加强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,对于校园受害者,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、心理干预、司法协助等。
这次法制副校长的宣讲活动,使我校师生更深刻地理解宪法精神,强化了法治观念。大家将更自觉地在日常学习生活和教育教学中运用好法律武器,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。
撰稿人:胡文海
编辑人:姚南南
审核人:肖青松